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
编辑:奚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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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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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0:31:08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是广东省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而制定的一项政策。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通过提供更全面、更细致的生育保险服务,减轻职工生育期间的经济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在职职工。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规定》明确了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其中,生育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怀孕、分娩、终止妊娠以及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是指职工在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工资替代收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则指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此外,《规定》还强调了对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如产假延长至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等。同时,对于流产的女职工,也规定了相应的产假时间,以体现对女性健康的关怀。
总的来说,《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不仅提高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而且进一步完善了生育保险制度,为职工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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